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事务、人事劳资、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内部培训、媒体宣传、保密、综治、保卫、计生;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或领导批办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中心调研工作,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医疗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汇总;负责受理门诊特定项目审批,办理转院、二次返院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审批和确认;负责对零星报销的受理、审核;负责参保人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问题的咨询;负责医保“三大目录”基准数据系统的验收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大额医疗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的医疗保险医疗费待遇支付问题的答疑;负责组织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费平均定额结算标准的拟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医疗费年终清算工作;开展相关业务调研,负责对医疗费结算问题的答疑。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医保基金、中心行政事业经费会计核算及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的财务管理;编制医保基金、中心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和分析说明;负责对零星报销的结算、汇总;编报医保基金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医保基金的统计、分析和其他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等。
四、信息管理科:
负责医保业务的综合协调。拟定、调整业务流程;对医保信息系统需求进行调研、分析、编制;负责医保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及内、外网站和中心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协调组织医疗保险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参保资料基本数据维护的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系统的衔接和结算问题。
五、监督检查科:
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开展相关业务的调研;负责组织开展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对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险卡的制作、发放、更改、重制、注销等服务管理工作;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咨询、投诉,并督促检查投诉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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